工会委员会职责
1、配合学校做好教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提高教职工的政治思想素质,促进教职工队伍的建设。
2、依法维护教职工的民主权利,承担教代会工作机构的职责,组织教职工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加强学校的民主建设。
3、协助学校改善教职工生活和工作条件,办好集体福利事业,组织教职工开展丰富多采、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
4、依法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维护女教职工、退休教职工的特殊权益。
5、加强自身建设,搞好工会干部的培训工作。收好、管好、用好工作经费,办好基层工会的经济事业。
6、完成学校和上级工会交办的其它工作。
工会主席职责
1、在学校党总支和上级工会指导下全面主持学校工会工作。
2、组织工会委员会认真执行教代会决议和上级工会的规定。
3、组织工会委员会配合学校对教职工进行思想政治工作,不断提高教职工工作业务水平。
4、组织工会委员会和教职工依照法律规定,通过教代会及其他形式,参与学校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和依法治校工作。
5、密切联系群众,认真听取群众意见,充分发挥工会的桥梁和纽带作用,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
组织委员职责
1、负责工会组织机构的健全、建设。
2、配合学校做好教职工队伍建设,加强思想政治工作。
3、做好会籍管理工作。
4、组织好教代会。
5、组织开展志愿者、红十字会、献血等公益活动。
宣传委员职责
1、协助学校做好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等事迹的总结表彰工作,及时宣传报道。
2、组织指导“教工之家”的文化、宣传工作。
3、做好校务公开、创建文明办公室、信息管理等工作。
文体委员职责
1、组织教职工开展群众性的文体活动,丰富教职工的业余文化生活。
2、组织教职工开展文体比赛;
3、参加上级工会举办的文体活动。
4、负责全民健身计划的落实工作。
生活委员职责
1、关心教职工生活,及时反映教职工在生活福利方面的困难、意见和要求。
2、负责教职工各种福利发放到位;
3、做好经济困难教职工的调查、补助等工作;
4、做好支教人员等节日慰问、丧病探视等工作;
5、关心退休教职工生活;
经审委员职责
1、负责工会的财务管理工作,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
2、做好工会预算、结算及帐务登记工作。
3、做好互助金的收缴、管理和使用。
女工委员职责
1、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女教职工工作的方针、政策,做好女教职工先进典型的宣传工作。
2、维护女教职工的合法权益,热心为女教职工排忧解难。
3、加强女教职工的劳动保护、健康检查和互助活动的组织工作。
4、组织落实“三八”妇女节的纪念活动。
工会组长职责
1、经常征求和听取教职工对学校和工会工作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及时反映教职工关注的热点和难点问题,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为学校领导的正确决策提供依据。
2、关心组员生活,了解并及时反馈教职工中出现的困难、婚丧、生育、生病住院、家庭纠纷等情况,及时对伤病员进行慰问。
3、热心为本小组的教职工办实事,努力做好教职工会费收缴、参与文体、公益活动、集体福利等工作。
经审委员会职责
1、经费审查委员会代表工会会员对工会各项经费的收支进行审查和监督。
2、协助工会收好、管好、用好各项经费;监督工会认真贯彻、执行党和政府的财经政策、纪律、法律和上级工会的各项财务规定、制度。
3、审查公司工会经费年度预算、决算的编制和执行,确保预算经费切实可行,决算准确。
4、审查工会经费的收入状况,保证工会经费按时入帐。审查工会经费的支出,监督工会经费的合理使用,防止挪用和浪费。
5、经费审查委员会要在年初向工会委员会通报上年度工会经费的使用情况,年末审查年度工会财务报告,并在教代会上向全体代表做经费审查报告,接受教代会的监督。
6、宣传国家的财经政策和工会的财务管理制度,坚决杜绝铺张浪费、贪污盗窃、私设小金库等违反财务制度和纪律的现象。
7、接受上级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的工作指导。
女工委员会职责
1、维护女教职工在政治、经济、文化、教育、劳动及社会、家庭等方面的权利。
2、协助行政贯彻执行有关女教职工劳动保护的政策、法令、规定;举办适合女教职工特点的活动,促进女教职工身心健康。
3、围绕学校的中心任务和工会的重点工作,对女教职工进行爱国主义、社会主义、集体主义、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教育,努力提高女教职工自身素质。
4、在女教职工中开展“四自”教育。引导女教职工积极做好教育、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各项本职工作,在学校改革和发展中贡献聪明才智,发挥积极作用。
5、为女教职工办实事、办好事,帮助女教职工处理好恋爱、婚姻、家庭等问题,解除女教职工的后顾之忧。
6、协助行政做好妇女保健工作,组织女教职工进行身体检查,组织医务人员向女教职工讲解妇幼保健卫生知识。
7、抓好“三八”妇女节、“六一”儿童节的庆祝纪念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