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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石塘湾中学全员德育工作奖条例
更新时间:2008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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锡市石塘湾中学

全员德育工作奖条例

  一、为进一步做到教书育人、服务育人、管理育人,齐抓共管,形成合力,把育人放在一切工作的首位,确立全员德育观念,强化全员德育意识,使全员德育工作落到实处,注重教学中德育的渗透,加强对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帮助全体学生树立起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把学生培养成为对家庭、社会有用的人才,特设立“全员德育工作奖”。

  二、“全员德育工作奖”每学期发放标准为100元,由德育处、教务处按月和按学期分别考核,期末造表,报校长室审批后发放。

  三、考核办法:

  1、考核内容:

   (1) 全体任课教师应参加全校性的或班级的集体活动,积极参与任课班级〈或有职能部门安排〉的集体活动,以便了解学生,促进师生的双向交流。每月不少于二次。

   (2) 全体任课教师平时应深入任课班级,了解学生情况,主动与学生个别谈话,帮助学生解决学习、生活和思想上存在的问题,每周个别谈话人数2-3人(除帮教对象外),发现较大问题及时与学生所在班班主任联系,并协助解决,做好相应的记载。

   (3) 全体任课教师应积极协助班主任做好需要帮助的学生的教育转化工作,对重点帮助学生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使其提高思想认识,纠正不良行为。每位教师与所在班级的一位需要帮助的学生结成帮教对子,实行定人跟踪帮教制度,每月交流不少于4次,并对工作过程做好相应记载。

   (4) 任课教师应定期参加由班主任组织的班级德育工作小组成员会议,共同制订班级目标、计划,商讨班级情况和阶段性工作,两周一次,并对会议情况作好记载。

   (5) 在学科教学中,结合学科特点,加强德育渗透,真正做到教书育人,使学生在获得知识的同时,更得到思想的熏陶。

   2、考评办法:

   (1) 第(1)、(2)、(3)、(4)项按月考评,采用查看记载和学生调查相结合,进行定量考核。

   第(1)项每月达或超2次得10分,1次得6分,无则不得。

   第(2)项每月达或超8次得10分,少1次扣1分,无则不得。

  第(3)项每月达或超4次得10分,少1次扣3分,无则不得。

  第(4)项每月达或超2次得10分,1次得6分,无则不得。

  (2) 第(5)项按月和学期相结合的方式,由初中教务处和职教教务处考评,采用查看记载、听课、学生评教等形式进行定性考核。能体现者得10分,不能体现者则不得分。

   (3) 学生评教在学期中、末前等时间进行,总分为100分,优秀率则为得分数。

  (4) 各班主任为本班全员德育工作小组的组长,负责本小组任务的安排分配。

  (5)由年级组长和学校行政考核,德育处对年级组长考核。

   3、等第评定:

  (1) 每月每项满分为10分,每月各项总分为50分,一学期为250分;学生评教满分为100分。合计总分350分。

  (2) 每学期得300-350分为优,250-300分为良,200-250 分为一般,150-200分为中,150分以下为差。

  4、奖额计算:

等第

一般

比例

100元

90元

75元

60元

0

注:请假一周以上者,酌情按比例扣发该项奖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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